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反家暴典型案例,这中间还包括曾引发广泛关注的牟某虐待案。这起案件曾被称为“反PUA家暴第一案”。这起案件没有拳打脚踢的“动手”暴力,却以持续“动口”的辱骂、人格贬损,最后导致同居女友自杀身亡。法院以虐待罪对牟某定罪量刑的判决,不仅让“精神暴力也是家暴”的理念深入人心,更在法律认定上实现了多重突破,给所有身处亲密关系中的人敲响了警钟:家暴不只是“动手”,“动口”有可能也是。
一直以来,许多人认为家庭暴力只是“动手”的殴打、推搡,却往往忽略那些不见伤痕的伤害:辱骂、贬低、恐吓、孤立,这些通过“动口”实现的精神暴力,同样能摧毁一个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反家暴典型案例中,一起被称为“反PUA家暴第一案”的虐待案,以沉重的结局警示我们:家暴不只是身体的伤,“动口”的暴力,同样致命。
在这起案件中,男友并未对同居女友实施肢体暴力,而是通过长期、高频的辱骂、贬损,最后导致女友不堪压力自杀身亡。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刑罚,不仅是对施暴者的惩处,更是向社会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一样受法律制裁。
精神暴力不像身体暴力那样留下淤青或伤痕,因此更具隐蔽性,也更加容易被忽视、被容忍。它有几率发生在日常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每一次冷漠中:持续贬低:“你什么都做不好”“没有我,谁会要你”;人格侮辱:在公开或私下场合进行人身攻击;威胁恐吓:“你敢离开,我就让你身败名裂”;情感操控:以爱为名实施控制,让对方产生亏欠感;社交孤立:切断对方与亲友的联系,使其陷入孤独无助。
这些言语和行为,像慢性毒药一样侵蚀着受害者的自我价值感和心理防线,可能会引起焦虑、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甚至如本案一样,引发自杀悲剧。心理学研究表明,长期遭受精神暴力的人,其心理创伤的恢复往往比身体伤害更加漫长和艰难。
辱骂导致女友自杀:“动手”是家暴,“动口”可能也是。这起案件的判决,在我国反家暴司法实践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大多数表现在三方面突破:
一是主体认定上的扩展。 法院将稳定同居关系认定为“共同生活的亲属关系”,使同居情侣间的暴力行为也能适用反家暴相关法律。这回应了真实的生活常见却长期游离于法律边缘的关系类型,体现了法律对事实生活的尊重。
二是行为认定上的明确。 判决确立了精神暴力可作为虐待罪的行为构成,强调只要是通过长期、反复的精神折磨,达到与肉体虐待相当的危害程度,就应受到法律惩处。
三是因果认定上的突破。 法院认定男友持续的辱骂贬损与被害人的自杀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对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照。
治理精神暴力,需要全社会“动口”又“动手”。要让“精神暴力也是家暴”成为社会共识。真正的爱,建立在尊重、平等与善意沟通之上。它不通过恐惧掌控对方,不通过贬低彰显自己。当言语不再是刺向亲人的利刃,当家庭成为真正温暖的港湾,我们才可能构建起一个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细胞。
这起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典型判例,是一场深刻的普法教育,更是一记响彻社会的警钟。它提醒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既要反对挥向身体的拳头,也要警惕脱口而出的恶言。唯有如此,才能在每段亲密关系中,筑起一道抵御一切暴力的围墙——不论是伸手,还是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