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近期安排的饮料、生果制品等2类食物合计206批次样品抽检成果,经查验,5批次样品
据不合格名单显现,3批次“三蘇”天然矿泉水(规范分别为:350ml/瓶、550ml/瓶、18.9L/桶)检出溴酸盐超支,这3批次产品由四川三苏矿泉有限公司出产。
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它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通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GB 8537-2008 饮用天然矿泉水》中规则溴酸盐≤0.01mg/L。 别的,2批次红心猕猴桃果脯、猕猴桃果脯检出着色剂亮蓝,出产日期同为2017年1月23日,由广元果王食物有限责任公司出产、广元市利州区汇珍农副产品经营部出售。
亮蓝,又叫食用蓝色1号(日本)、食用蓝色2号,属水溶性非偶氮类着色剂。《GB 2760-2014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中规则,亮蓝可用于凉果类产品中,蜜饯类、果脯类则不能运用。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出产经营者所在地食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食物安全抽样查验管理办法》等规则展开核对处置,责令违法出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四川省食药监局提示顾客,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发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告发电线反映。